关于推荐申报南通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
发布人:朱全妤  发布时间:2022-11-29   浏览次数:541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进一步激发基层工会活力,发挥基层工会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新力,根据《南通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通教工〔202214号,见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推荐申报南通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教科研组(室)、工会小组。

二、推荐名额

我校拟推荐申报1个“模范职工小家”。

三、评选条件

(一)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会工作充满活力;

2.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分工会主席或工会小组长依法选举产生,教职工入会率95%以上;

3.关心服务职工,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在改善教职工教学、工作和休息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4.积极开展民主管理、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岗位练兵和教学技能竞赛,团结带领教职工建功立业;

5.教职工活动有阵地,形式多样;

6.会员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评

1.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组织机构不健全,班子不团结;

2.两年内单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3.两年内工会会员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认真总结近年“模范职工小家”创建工作,总结成绩、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

2.发动会员对本单位小家工作进行评议。

3.经所在分党委(总支)同意后,报至校工会。

4.学校将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公示后上报。

五、上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填写《南通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附件2)一式三份,并于20221219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校工会,申报表和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gh@ntu.edu.cn。联系人:朱全妤,联系方式:85012146

 

附件:

附件1:南通市教育工会关于评选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的通知.pdf

附件2:南通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登记表.docx

附件3:南通市教育系统“模范职工小家”申报汇总表.xlsx

校工会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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