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南通市 2020-2022 年度“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丛茂华  发布时间:2021-05-16   浏览次数:401

关于开展南通市 2020-2022 年度“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

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家庭美德、倡导文明新风,根据南通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和南通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南通市 2020-2022 年度“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通文明办〔2022〕28号)精神,现就我校推荐申报南通市“文明家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为着力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训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促进邻里互助、团结友善,促进下一代健康成长、老年人老有所养,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二、推荐标准

推荐的候选家庭,一般应获得县(市、区)文明家庭或相当层次荣誉。对市妇联推选的五好家庭和最美家庭,以及中央和省级党群机关、行政机关表彰的全国和全省性荣誉个人的优秀家庭,可优先推荐。具体评选标准详见附件1。

三、推荐范围

我校在南通市居住三年以上的家庭均可参评。

四、推荐名额

拟推荐一户候选“文明家庭”上报崇川区文明办。

五、推荐程序

1.各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对照条件,认真组织推荐;

2.校工会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评审后上报。

材料报送

1.请于 5 月 23 日前将推荐表(附件2)及 1000 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各一式两份报至校工会。事迹材料标题格式为“××家庭事迹”,内容要求事迹真实可靠、表述准确贴切、条理清晰分明。

2.推荐表、事迹材料、1 张全家福照片及文明家庭基本情况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h@ntu.edu.cn联系人:朱全妤,联系电话:85012146。

分工会(直属工会小组)要充分认识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的重要性,把推荐工作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中落细落实的有力举措,切实抓好抓实。


附件1:关于开展南通市2020-2022年度“文明家庭”推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2:南通市 2020-2022 年度文明家庭推荐表.docx

附件3:南通市 2020-2022 年度文明家庭基本情况表.xlsx

工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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