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南通市教育工会《关于组织评选“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通教工〔2019〕58号)(见附件1)精神,现就我校组织申报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条件及推荐名额
1.参评对象
2016年8月以后参加工作的青年教职工,与指导教师签订、履行“青蓝合同”且期满,成绩突出的师徒。已受到同级及以上表彰的优秀师徒不在此次评选之列。
2.参评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完成《vic008维多利亚青年教师培养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及《青蓝工程》合同规定的实施要求,考核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经人事处考核为导师制优秀师徒的列为优先推荐对象。
3.推荐名额
本次南通市教育工会将评选表彰60对“青蓝工程”优秀师徒,其中大中专院校表彰6对,我校拟推荐2对优秀师徒上报参评。
二、推荐及评审办法
1.各分工会在党政领导下,对照条件,可组织推荐申报1对师徒;
2.学校成立“青蓝工程”优秀师徒推荐评审小组,对推荐师徒进行评审,确定名单,公示后上报。
三、推荐材料
1.《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附件2)一式二份;
2.“青蓝合同”复印件一份;
3.师徒教学、科研情况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论文发表的时间、刊物名称要清楚。
以上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须由各单位专人复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送要求
请各分工会于12月18日前按通知要求将盖好章的推荐材料报送校工会,地址: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405(A),同时将《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h@ntu.edu.cn。联系人:丛茂华,联系电话:85012146。
附件1:南通市教育工会关于组织评选“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的通知(通教工[2019]58号).doc
附件2:南通市“青蓝工程”优秀师徒申报表.doc
校工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