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南通市总工会《关于推选2019年南通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工办〔2019〕7号)(见附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的推荐评选条件,详见附件的南通市总工会文件。
二、推选名额
本次评选名额,南通市总工会在往届基础上做了适度精简,分别评选命名“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各40个。
各分工会可推荐1个“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岗”和1名“南通市五一巾帼标兵”。
三、推选办法
1.各单位对照条件认真组织推荐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2.学校将对各单位推荐的对象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名单,公示后上报。
四、推选材料
各申报单位应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各项表格的填写工作。推荐表一式3份,每份推荐表需填写5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主要事迹栏须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文字精练,并附1000字以内事迹材料。所有书面申报材料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章。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并将推选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和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的过程,成为宣传女教工、组织女教工、凝聚女教工、引领全校广大女教工投身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的过程。
2.请各分工会于2月19日11:00前按通知要求将材料报送校工会,同时将电子稿发送工会邮箱gh@ntu.edu.cn。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丛茂华,联系电话:85012145,13962939552。
附件:关于推选2019年南通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工办〔2019〕7号)
附件:关于推选2019年南通市女职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工办〔2019〕7号).doc
工会
2019年2月12日